清明祭英烈 初心永不忘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
为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4月3日上午,绩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君带领青年干警赴上三里郑醒华烈士纪念碑及瀛洲镇半茶村孔雀坑汪有树烈士墓开展“清明祭英烈
在郑醒华烈士纪念碑前,青年干警代表整理挽联、敬献花圈,表达敬意,华阳镇五龙社区党委副书记胡家春向干警讲述郑醒华烈士的英雄事迹,共同追忆烈士走过的足迹,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君带领青年干警重温入党誓词。在汪有树烈士墓前,青年干警代表敬献花圈并向革命先烈三鞠躬,聆听汪有树烈士的胞弟汪有源讲述英雄事迹,青年干警们内心备受鼓舞和感动。活动中,还慰问了转业退休干部、汪有树烈士的胞弟汪有源同志。陈绍君检察长要求青年干警要珍惜当下的生活和工作,持续增强爱国主义情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检察岗位上孜孜求索,努力争创更多更好的检察成绩。
通过活动开展,青年干警纷纷表示要继承革命光荣传统和弘扬爱国精神,将其转化为工作动力。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履职、奋力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幸福绩溪、法治绩溪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英雄事迹1】郑醒华同志1948年带着党组织交给的光荣任务,从黄山来到歙县、绩溪交界的山区,成立了“临华乡人民政府”,并任乡长。他积极发展地下民兵组织,开展武装斗争,有力地牵制住盘踞在绩溪山城的国民党反动派,经常彻夜不眠,四处奔走,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购买武器弹药,武装自己的队伍;经常深夜带领民兵,破坏敌人电话网,伏击敌人军运车辆,最终却倒在了绩溪解放的黎明前夕。
【英雄事迹2】汪有树烈士1949年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 1952年8月随军入朝作战,在坚守关大岱阵地战斗中与敌激战三昼夜壮烈牺牲,年仅2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