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勇到基层院联系点——绩溪县检察院调研指导,省院教育指导处副处长张宏超,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舒军,绩溪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君等陪同。
座谈会上,周勇主任听取了陈绍君检察长关于绩溪县院今年以来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检察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以及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情况汇报,认为县检察院在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能够顺利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尤其是在党的建设、促进平安绩溪建设、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工作上努力作为、大胆创新,充分展示了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良好风采。

作为联系绩溪县检察院党建工作的省院领导,周勇主任给县检察院党建工作提出了“两树立、两增强、两促进”的具体要求。一是机关党建工作要树立两个理念:要牢固树立“全体党员做好党的工作”的理念。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是全体检察党员干警的工作,每一名党员、干警都有责任和义务推进党建工作不断发展。要牢固树立“党务工作者岗位光荣、使命重大”的理念。党务工作人员无论专职还是兼职,都要带着无尚的光荣感、使命感,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二是队伍建设要增强两个意识:党员干警要不断增强党员意识,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领全体党员主动亮身份,在学习上走在前、在干事上做在先,充分发挥“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干警要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学习党的纪律、检察工作纪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努力把绩溪县院多年的廉洁从检氛围维护好、传承好。三是基层院建设要强化两个抓手。一手抓好理论学习。把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个阶段的重点学习任务,注重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将会议精神贯彻到检察实践中,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充分发展。一手抓好责任落实。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形成党组统领、各领导分管、党小组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稳定格局,推进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向更高标准、更加规范程度发展。
周勇主任向绩溪县院如何开展好年底工作提出三点指导意见。一是着力解决检察队伍发展和履职尽责的有关问题。要正确看待司法体制改革中产生的各种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检察人才培养和检察职能创新,敢于破除发展壁垒,努力开拓检察机关履职尽责、服务发展的新局面。二是认真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党组要提高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重视程度,结合本院实际,切不可照搬照套,在制定考评指标时要把“绝大多数干警认为此项标准是好的标准”作为研究的风向标。要坚持部门联动,发挥院考评委员会、政工部门和案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协调合作,把业绩考评与党员评先评优和公务员考核等考核评比工作充分结合,促进业绩考评机制更加客观、公平、合理。三是扎实推进整治检察队伍突出问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扎实推进整治检察队伍突出问题,把本院切实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要坚决避免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管理主义,做到队伍整治与检察工作开展能够统筹兼顾、融入日常,以更加合适有效的整治举措贯彻好“三个自觉”,不断锤炼忠诚、干警、担当的检察队伍。
调研中,周勇主任还实地参观了检务工作区和法治廉政教育基地,省院调研组成员和市院领导分别向县检察院提出改进工作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