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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货款追回来了!
时间:2021-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7日是周六,这天上午,正在单位值班的县检察院胡海检察官收到了一条暖心的微信,“领导您好,无锡那款已经回来了,谢谢您的关心与支持,抱拳、握手(表情)。”原来这是绩溪县某钢业有限公司项经理发来的感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某钢业有限公司是胡海检察官联系的我县一家民营企业。2020年底,项经理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自己经营的公司与无锡一家公司因购销合同产生纠纷,货款一直无法追回。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胡海检察官立刻实地走访了该公司,面对面地与项经理进行了详细交谈,初步了解到了一些情况。回到单位后,胡海检察官认真查阅了购销合同等证据,发现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对方公司违约,想以资金紧张为由拖欠货款。于是,胡海检察官告诉项经理,“刚刚你发过来的证据材料我看了,这次纠纷的责任是在对方公司,所以请你放心,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会给你提供法律帮助的,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随时联系我。”检察官的这番话让项经理吃了一颗“定心丸”。

                       

此后,胡海检察官多次主动联系项经理,耐心地帮助项经理解答各种法律疑惑,告知其要收集和固定好证据材料。考虑到外地诉讼成本可能较高,胡海检察官建议协商解决纠纷,可以先给对方公司发送律师函,若对方继续拒绝履行货款给付义务,再依法提起诉讼。通过一次次走访、一通通电话、一段段微信语音,按照胡海检察官的帮助引导,项经理在没有诉讼的情况下就追回了3万余元货款。胡海检察官表示,“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服务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检察官应尽的责任”。

下一步,绩溪县检察院将继续树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法治绩溪、平安绩溪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