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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青林检察长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案件管理工作
时间:2022-07-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7日上午,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胡青林检察长作《绩溪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报告》。

胡青林检察长从五个方面报告了案件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坚持服务大局、科学管理,激发办案工作活力

积极发挥案件管理指导作用。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要部署,开展分析研判,为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决策提供依据。因地制宜科学落实考评要求。制定《绩效考核评定办法(试行)》《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形成了以“案件-比”为核心的业务评价体系

二、坚持同意受理、有序流转,切实抓好源头把关

规范开展受案审查。确定案件管理部门对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移送以及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各类案件进行集中统一受理。着力优化案件分配。严格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探索交通类刑事案件专人办理机制。

三、坚持程序监督、实体监督,实现监督覆盖全程

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对案件办理程序进行实时、动态监督,切实规范司法办案行为。积极做好涉案财物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坚持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全覆盖。2021年,案件质量位列全市第一。2022年,1名检察官荣获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荣誉称号。

四、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案件管理岗位查询“四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机制。认真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听证、出庭支持公诉等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2021年上半年,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政法机关群众满意度调查中,绩溪县检察院满意度为100%。

五、坚持信息化、智能化,加强检察业务保障

顺利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全程适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开展相关办案工作,智慧检务建设进入新阶段。积极提升检察诉讼服务水平。实行“一站式”服务,确保律师查询、阅卷、会见等工作规范有序、方便快捷。

报告指出,针对案件管理工作中面临的流程监控力度、业务数据分析、案件质量评查等问题,绩溪县检察院将从与时俱进更新工作理念、突出重点抓实主责主业、完善案件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案管队伍素质四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以高质量的案件管理促进高质量的案件办理,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建设全域美、产业强、百姓富现代化美丽心腹绩溪作出新的检察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