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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绩溪县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时间:2022-10-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文明是城市进步的标志。自参与创建绩溪县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以来,绩溪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具体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紧盯创建工作任务,制定落实各项举措,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常态化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一是营造浓厚创建氛围。第一时间召开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会议精神和实施方案,并对相关创建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利用大厅电子屏、户外led屏、展板和新媒体宣传创建知识和工作规范,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并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

  

  二是参与文明交通劝导。组织检察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值班,对行人闯红灯和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逆行等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引导行人和非机动车正确通行,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为。

  

  三是开展路段环境整治活动组织干警对该院包保的锦屏路路段开展常态化巡查,清理沿路烟头、垃圾、杂物,规范车辆停放,积极与职能部门沟通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路段始终干净整洁有序。

  

  四是开展小区环境整治行动。定期组织检察志愿者走进杨柳社区第四网格10个小区开展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杂物乱堆乱放、绿化带垃圾、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给与社区创建资金帮扶,促进包保社区环境和设施不断改善。

  

  五是定期入户走访。通过组织入户走访宣传,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中,争当文明人,争做文明事,建设美丽绩溪,切实提高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是强化文明单位创建。在参与全县文明创建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改善室内外环境,加强检务大厅、法治廉政教育基地等基础设施使用管理,指导干警礼貌用语、文明出行、依法办案,倾力打造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制度完备、队伍严肃、办案规范、群众满意的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