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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模式实现“办理一案 教育一片”
时间:2023-10-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好相对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不能让不起诉决定一宣布了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绩溪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设立符合实际的轻微醉驾刑事案件“拟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模式,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在办理该类型案件时,对符合条件的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承办检察官征询其意见后,会同居住地社区或交通管理部门与其签署《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承诺书》,将其作为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一项重要考量依据。根据犯罪嫌疑人具体情况,社区或交通管理部门将安排其参与一定期限的公益服务活动,在达成约定期限后填写《社会公益活动评价反馈表》反馈至检察机关。



该模式的实施可以最大程度发挥公益服务教育挽救作用,让犯罪嫌疑人真正认识到错误所在,实现心灵上的触动,以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促进社会稳定,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绩溪,法治绩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