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区域合作格局,共同筑牢“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破解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发现难、打击难、取证难、监管难等问题,构建“上下游同频、左右岸同步的生态保护格局”。4月19日,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志长一行来我院交流探讨“新安江·千岛湖”一体化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并开展了业务工作交流。
会上,双方重点围绕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及跨区域协作机制进行了充分交流,就上下游生态环境保护联动、经验共享、机制建立等进行了商洽,并就下一步建立两县跨区域机制达成共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绿色生态是合作区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既要治山理水,又要显山露水,让“绿水青山”持续转化为“金山银山”。绩溪县检察院与淳安县检察院建立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既是深化区域检察协作的有益探索、又是深化河流流域治理模式的有效尝试,更是深化公益诉讼职能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我院将全力推动检察协作落地落实,不断推动构建好“上下游同频、左右岸同步”的生态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