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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案拒“疫”千里
时间:2020-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法检公联动  线上办案拒“疫”千里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保证办案有序进行,做到司法环节不脱档,实现"疫"线办案。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通力合作,依托信息化,实现了线上办案智慧互联,有效突破技术瓶颈。

被告人汪某某曾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在缓刑考验期内,汪某某窃得一对“雀替”木雕,经鉴定,被盗木雕价值人民币5300余元,案发后,被告人被羁押于看守所。3月3日下午,汪某某盗窃案在县检察院远程庭审(听证)室开庭审理,县法院审判长、县检察院公诉人、辩护律师到庭。通过线上法庭审理,审判机关基于控辩双方对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且被告人自愿签字具结,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同时撤销原判决中的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六千元。

此次庭审,没有押解犯罪嫌疑人到达指定法庭,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也没有赶赴监管场所,而是通过县检察院远程提审平台与看守所提讯室专线对接实现了案件的在线审理。

该案实行线上审理的实践,是县检察院在“智慧检务”远程提审系统上的功能延伸。疫情发生以来,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充分沟通,第一时间打通“两院"与监管场所的互联互通渠道,大胆尝试与实践"互联网+"办案模式。近年来,县检察院着力打造规范化检务区,积极完善接待大厅、控申接待区、检务工作区、公共办案区等办公办案场所信息化建设,不断提供更加规范的办案环境,促进智慧办案和公正司法的深度融合。

庭审法官表示,县法院一直致力于通过科技手段,打造全新庭审模式,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举措”,有效降低押解风险,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检察官指出,县检察院坚持以“科技强检”为引领,在疫情期间积极加强检务区建设管理,保障远程庭审室、远程听证室、远程提审室和无纸化会议室稳定运行,开展线上案件办理,实现“不见面”办案模式,有效避免了疫情问题的发生。

看守所管教干警认为,远程提审技术的应用,既有效杜绝了人员密切接触和交叉感染,又确保了司法办案的公正性,大大减轻了看守所的防疫和看管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