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12月24日上午,绩溪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分析研判现阶段形势,研究制定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
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君要求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深刻总结2018年工作,认真提炼经验做法。在来年工作中切实担负起岗位职责,在检察工作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以“钉钉子”精神促进扫黑除恶取得实效,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更多检察贡献。
2019年,绩溪县检察院将从四个方面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上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响应省市县委在扫黑除恶工作上的方针政策。院党组加强对全院工作的领导,定期做好调度研究工作。二是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程,严抓重点、难点环节,将每一项具体工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通过将全年工作细化、量化,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步骤、有责任、有进度、有实效。三是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把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作为履职尽责和提升整体检察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办理扫黑除恶相关案件,在办案中着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领和激励全体检察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提升司法实践能力水平。四是充实扫黑除恶工作队伍。加强各部门间沟通协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提升队伍凝聚力,充分发挥“扫黑办”平台作用,积极协调做好黑恶犯罪线索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等工作,努力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