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2016年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9日在绩溪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绍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是检察工作不平凡的一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莅临我院视察,亲切看望慰问干警,对我院工作表示肯定。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力改革、护航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贯彻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执法办案为根本途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近年来,我县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出售发票等案件多发。这些案件涉案金额大、受害对象多、社会影响大,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我们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在立案侦查阶段,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指导案件定性、证据搜集固定。在逮捕、起诉阶段,坚持从重从快审查,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人,提起公诉7人,提起公诉了叶庆颖集资诈骗1800余万元等重大案件。我院还牵头召开公检法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统一办案尺度,统一证据标准,形成打击合力。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对危害项目建设、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为项目建设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职能,深化与绩溪抽水蓄能公司、黄杭高铁项目部的“检企共建”机制,组织参观考察宣城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送法进项目等活动,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曹建明检察长在绩溪抽水蓄能公司视察时,对“检企共建”工作给予肯定,该项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预防项目”。

服务保障民计民生。过去一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们主动作为,开展“民行进民企,维权促发展”活动,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联合县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法纪教育活动,促进依法治企、廉洁从业。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打击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犯罪。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2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6万元,努力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其中一件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全省刑事申诉“十大优秀案件”。

二、依法打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一年来,我们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矛盾化解,社会治安不断好转。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31人,比上年减少22.5%;提起公诉97人,比上年减少30.7%。全年未受理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案件。依法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障群众财产安全,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9人,提起公诉34人。依法打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提起公诉34人。工作中,准确把握捕诉标准,强化证据审查和非法证据排除,确保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从宽处理轻微犯罪。对轻微刑事案件,注重教育挽救,做到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11人。在提起公诉的97人中,逮捕羁押的33人,羁押率仅为29.4%。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确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建议法院从轻处罚,并封存犯罪档案;对2名未成年人及时作出不起诉决定。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办理群众信访案112件,检察长接待24件。强化信访联动机制,定期派驻干警到信访局涉法涉诉接待窗口参与接访,加强与相关单位的配合,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绿色通道”。积极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强化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特别是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关键环节,释之以法、晓之以理,提高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坚持惩防并举,深化反腐倡廉建设

“民不容贪,法不护腐。”一年来,我们对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查办职务犯罪大案。加大办案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立案侦查4件4人,其中受贿案3件3人(其中市院交办1件)、挪用公款案1件1人,5万元以上大案3件。逮捕2人,已提起公诉2人。查办了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庭长周建年涉嫌受贿18万余元大案,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查办了县幼儿园财务人员许敏涉嫌挪用公款145万余元大案,维护了国有单位资金的安全。在反渎职侵权工作中,立案侦查玩忽职守案1件1人(市院交办),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着力提高侦查工作水平。当前,职务犯罪呈现作案手段隐蔽、反侦查意识强等特点,发现案件、突破案件的难度加大。为此,我们着力加强侦查能力建设,提高办案能力与水平。投入20余万元,建设了侦查指挥中心,推进办案一体化、指挥信息化、取证科技化。加强与其他办案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办案合力。加强侦查人员的学习培训与办案锻炼,安排一名侦查员参加省纪委办案三个月,与浙江省仙居县检察院互派一名侦查员挂职锻炼一年,提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推进预防进机关、进单位开展预防宣讲7次、预防调查5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次。加强市场廉洁准入制度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280余次,参与重点工程项目首选中标单位廉政约谈16次。深化基层组织的预防工作,与华阳镇党委政府联合开展“社区干部走进检察”活动,提前打好预防针,促进社区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邀请11个乡镇及76个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走进检察机关,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预防图片展和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乡村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实现了乡村基层组织预防工作全覆盖。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一年来,我们牢记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的双重责任,在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加强自身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侦查活动监督中,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在刑事审判监督中,提出书面量刑建议32次,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4次,对一起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不当的案件提出抗诉,市中院对该案依法进行改判。在刑事执行监督中,开展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察活动,纠正漏管1人,对1名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建议收监执行。监督相关机关落实国家特赦政策,1名罪犯被依法特赦;提出纠正监管违法意见5次,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2件。2015年4月,我院在办案中发现2名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伪造证据,涉嫌虚假诉讼,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向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县法院采纳我院的建议,依法查清事实,对上述2分别处以罚款8万元。

深化检察自身监督。深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全面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办案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进行全程全面监控。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作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报告、检察官整体工作情况报告,5名检察官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以公开促公正、增公信。通过检察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及时公开案件信息178条、法律文书79份。

五、完善自身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能

打铁还需自身硬。一年来,我们注重强基固本,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深化思想作风建设。“天下至德,莫大于忠”。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一年来,我们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保持政治上坚定自信、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高度自觉,确保县委的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我们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全体干警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树立了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形象。

突出规范司法行为。围绕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中,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和不起诉案件专项评查活动,制定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做到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因案件已结案无法整改的,要求引以为戒,在今后办案中规范。进一步改进检委会工作,提高检委会议事议案的规范化水平。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建立律师阅卷接待室,为律师执业提供较好的服务保障。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55人次,实现所有业务培训全覆盖。深化“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活动,完善检委会学法制度。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乡镇干部近20人旁听观摩庭审,对公诉人出庭工作进行评议,提高公诉人公诉水平。2015年,1名检察官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大家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关键时期。一方面执法办案要求越来越严,越来越规范;一方面社会群体利益多元化,影响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这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检察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一是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诉讼监督能力不足,民事行政监督、立案监督等工作还比较薄弱;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年轻干警不稳定,办案业务精英少,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压力较大。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推动解决。

 

2016年工作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曹建明检察长视察指示,积极创新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二四六八”战略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法治绩溪建设再上新水平。

一、着力服务发展大局。以服务保障“调转促”八大工程为主阵地,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对生态环境和现代服务业的司法保护,依法保障文化旅游业发展。加强园区转型升级和重大项目的法律服务,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外商投资、“徽商回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大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力度,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依法打击涉及民生福祉、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的职务犯罪,促进美好乡村建设。

二、着力维护社会稳定。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和谐安定的社会秩序。加强信访接待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矛盾,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提高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

三、着力惩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岗位的贪污贿赂案件,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查办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背后的渎职侵权案件,着力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持关口前移,深化机关单位的预防工作,深化“检企共建”机制,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法制宣讲活动,充分运用年度报告、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方式,指导监督各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四、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侦查审判监督,重点监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深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和改进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善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参与诉讼监督的意识。同时,对侦查审判执行机关的正确决定,依法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维护法治权威。

五、着力推进司法改革。今年,我省司法改革将全面推开。要积极引导干警充分认识落实司法改革的重大意义,凝聚推进改革的共识,大力营造人人关心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司法体制改革属于顶层设计,要严格按照上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有序地推进,既不消极应对、也不争道抢跑,确保改革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围绕司法改革的要求,持之以恒地加强队伍建设,严明纪律作风,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能,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加强检察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办案技术用房项目,启动警示教育基地和检察服务大厅建设项目,不断改善办案条件。

各位代表!“察势者智,驭势者赢。”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务实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幸福新绩溪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