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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7年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4日在绩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绍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振奋人心的一年。我们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昂首阔步迈进新时代。一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逐梦前行,砥砺奋进,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更大进展。我院连续第四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一届省“文明单位”称号。

一、服务“文旅强县”新战略,司法保障开创新局面

发展是第一要务,服务发展是我们的第一责任。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服务发展落实新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县委“2468”发展思路,围绕“文旅强县”新战略,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文旅强县”战略的意见》,提出十二条具体措施,深化检察官联系乡镇、联系重点项目制度,牢固树立办案为了发展、办案想到发展的理念,从构建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等方面作出部署,为实施“文旅强县”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

生态保护取得新进展。生态优美是绩溪最大的优势。一年来,我们突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坚决打击盗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2人;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在获悉长安镇村民汪元明非法采砂案件线索后,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督促国土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前介入侦查取证工作,从严从快提起公诉,县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汪元明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检企共建”取得新成果。坚持把“检企共建”作为检察机关服务重点项目的重要途径。一年来,我们深化与绩溪抽水蓄能公司、杭黄高铁项目部的“检企共建”机制,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活动,促进依法治企,保障“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法治服务与司法保障。我院与杭黄高铁项目部共建工作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精品预防项目”。

二、把握社会治理新形势,维护稳定取得新成效

绩溪是和谐之源,平安是人民需求。一年来,我们坚持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矛盾化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7人,提起公诉168人,比上年分别上升27%和38%。面对刑事案件增多的新形势,我们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提出量刑建议,坚决遏制刑事犯罪上升的势头。今年以来,赌博犯罪增多,并呈现出利用网络赌博的新动向,社会危害大,影响恶劣。对此,我们加大打击力度,批准逮捕14人,提起公诉20人,办理了汪大清等8人开设赌场、胡庆等3人利用网站开设赌场等大案,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严厉打击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批准逮捕22人,提起公诉34人,切实维护群众财产权益。依法打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提起公诉67人,切实维护交通安全。

宽缓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民间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坚持慎捕慎诉、少捕少诉,不批准逮捕8人,决定不起诉19人。2012年,瀛洲镇汪某某等8人因山林地权属纠纷,毁坏被害人种植在争议林地上的山核桃树,当事人多次上访。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我们考虑到该案系历史原因引发,会同镇村干部多次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依法对6名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建议森林公安机关撤案2人,较好地维护了农村稳定。

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把权益保障作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途径。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检察环节的维稳安保工作,建设检察服务大厅,提供信访接待、律师接待、案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全年办理信访案件110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举办“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专题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困难刑事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办理司法救助案1件,司法救助1人,发放救助金3万元,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三、落实反腐倡廉新要求,肃贪反渎实现新突破

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一年来,我们始终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反贪反渎两手硬,惩治预防两手抓,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精准打击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5件8人、追加起诉1人,人数比上年增长67%,创历史新高。在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立案侦查4件7人,其中贪污案2件3人,受贿案1件2人、挪用公款案1件2人;在反渎职侵权工作中,立案侦查滥用职权案1件1人。涉及副处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1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2人。查办了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原副处长徐某某受贿要案,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原主任曹红贪污20余万元大案。曹红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前些年,我县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突出,县委县政府部署开展了“双违”查处工作。但一些不法分子拉拢腐蚀少数“双违”查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骗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严重扰乱土地管理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我们会同纪检、公安机关联合开展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中,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案1件2人、滥用职权案1件1人,追加起诉1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诈骗案3件5人。涉案价值合计800余万元。查办了县双查办工作人员章某某、王某涉嫌滥用职权案,汪某伙同2名社会人员涉嫌共同贪污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深化系统预防,联合县卫计委、财政局、扶贫办、邮政局等单位,开展卫生计生系统、扶贫攻坚领域、预防邮路等专项预防活动。深化预防进单位、进乡村活动,开展警示教育41次,提出预防建议5次。深化工程项目预防,参加廉政约谈15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365次。深化预防调查,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发案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7篇预防报告得到县领导的批示,有力地推动了各单位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不断形成标本兼治的良好态势。

四、顺应公平正义新期待,法律监督迈出新步伐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一年来,我们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在立案监督工作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2件。在侦查活动监督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8次,追加逮捕1人,追加起诉犯罪嫌疑人1人、追加起诉漏罪3起,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次,促进侦查办案规范化。办案中,加强证据的审查判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注重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底线,公诉案件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加强审判执行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检察官对公诉案件全部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提出量刑建议70次;对法院裁判认真审查,确保不枉不纵。在刑事执行监督中,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深化社区矫正检察,对139名监外服刑人员监管矫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次,建议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法院撤销缓刑2人。在监管活动监督中,提出检察建议4次,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3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民事申诉案2件、民事执行监督申请3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3件,提出检察建议3次。我们牢记“检察官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职责使命,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依法对县林业局怠于履行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月19日,县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县林业局怠于履行森林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该案备受社会关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等近百人旁听观摩庭审。该案的成功办理,较好的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对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五、完成各项改革新任务,检察职权运行新机制

今年,是司法改革的攻坚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推开年。一年来,我们全力推进司法改革,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按时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运行新机制。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在本轮司法改革中,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核心。我们全面落实检察官员额制,所有案件均由员额内检察官主办,未入额检察官一律不得主办案件。认真落实检察官职权清单,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由主办检察官对案件直接行使决定权并承担司法责任,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解决了案件层层审批,司法责任不明确问题,办案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办案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实施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今年9月,我们实施了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13个内设机构整合为刑事检察部、职务犯罪侦防局、诉讼监督部、综合业务部4个业务机构和1个综合办公室,所有员额内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安排到业务部门办案, 10月1日新机构正式运行。通过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大部制运行,解决了机构臃肿、职能交叉、人员分散问题,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反贪、反渎和预防机构、职能、人员整体转隶到监察委员会。扎实做好转隶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去留听党的,工作看我的”,确保转隶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认真做好抓结案消积案清线索工作,做好转隶工作的有效衔接。12月10日,转隶工作全面完成,较好地配合了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推动自身建设新进步,检察队伍展现新气象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强基固本工程长抓不懈,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展现新时代检察干警新气象。

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加强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治检必先治长,治长务必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严守“六项纪律”,强化工作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铁的纪律、严的作风树立检察队伍良好形象。

着力提升司法素能。向科技要检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实现审讯智能语音录入、远程视频提审、远程视频接访,提高现代科技在检察办案中的应用。深化文化育检,建设院史陈列馆和法治廉政教育基地,成为干警教育的新阵地、法治宣传的新阵地。深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活动,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50人次,开展业务讲座16次,着力提升法律业务水平和司法办案技能。制定年轻干警传帮带实施意见,安排13名业务骨干“一对一”结对培养年轻干警,帮助年轻干警尽快成长成才,为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思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诉办案工作和检察官整体工作情况,检察官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案件信息,每季度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13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让社会各界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和流程监控,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到位,促进办案质量与效果的稳步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来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位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工作做得还不够多、不够实;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监督成效不明显,对民事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相对薄弱;员额内检察官平均年龄偏大,科技应用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不足。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必须着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检察机关重建40周年。在这重要的时间节点,做好检察工作的意义重大。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全年工作“一条主线,两大定位、三项重点、四项活动、五大保障”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大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服务大局,推动经济发展提升新境界。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犯罪,为保护绿水青山提供检察保障。着力服务文化旅游发展,落实服务保障“文旅强县”战略的十二条意见,加强重点项目、文旅资源的司法保护,深化“检企共建”工作,为“文旅强县”优化检察服务。着力服务城市建设管理,突出打击扰乱城区土地管理秩序犯罪,为建设宜居宜游特色城市彰显检察担当。着力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深化送法进乡村活动,依法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战,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二、聚焦职能调整,惩治职务犯罪提升新境界。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推开,检察机关不再履行职务犯罪侦查职能。但我们仍然负责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等工作,仍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做好与监察委的配合,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实现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的无缝衔接,对监察委移送的案件,要准确适用强制措施,依法提起公诉,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为反腐败斗争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继续发挥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作用。

三、聚焦刑事检察,促进和谐稳定提升新境界。准确把握新时代治安形势的新动向,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不断推动平安绩溪建设。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犯罪,严厉打击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传销、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维护交通安全。更加注重社会矛盾化解,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释法说理、矛盾化解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

四、聚焦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新境界。坚持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补短板、强弱项,增强监督能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强化人权保障,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办案的行为,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底线。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深化抗诉工作,监督纠正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畸重的裁判。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深化社区矫正检察,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着力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深化公益诉讼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五、聚焦时代要求,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新境界。面对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必须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满足群众美好生活的司法需求。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深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执法办案技能,提升法律监督能力;要以全面从严治检为保障,驰而不息地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两个责任”,严守“六项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廉洁从检、公正司法,推动纪律作风持续好转;要巩固司法改革成果,落实改革配套措施,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迈进新时代,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书写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绩溪篇章努力奋斗!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名词解释

 

①检企共建(P2第15行):检察机关与企业进行合作共建,共同预防职务犯罪。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预防咨询、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企业发挥的预防职务犯罪主体作用,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深化企业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②宽严相济(P3第15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依照法律准确定罪量刑,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打击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③司法救助(P4第7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针对一些刑事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因案件无法侦破、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得不到有效赔偿,而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④预防邮路(P5第11行):指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邮政通信服务有机结合,利用广大邮政投递人员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形成覆盖城乡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

⑤排除非法证据(P6第5行):在刑事诉讼中,对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司法机关不得采纳,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

⑥社区矫正(P6第11行):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⑦公益诉讼(P6第16行):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⑧司法责任制(P7第6行):司法责任制是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运行机制的关键。完善司法责任制的目标是要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界定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⑨审讯智能语音录入(P1第2行):讯问中检察人员与嫌疑人一问一答,智能语音系统实时将审讯的语音自动转换成文本,讯问结束,检察人员检查修改后,即可将笔录打印交给犯罪嫌疑人签字确认。通过使用智能语音系统,检察人员的工作质效得到明显提高。

⑩一条主线、两大定位、三项重点、四项活动、五大保障(p10第6行):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提出2018年全年工作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瞄准“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中国最佳休闲养生目的地”两大定位,突出“文化旅游、园区转型、乡村振兴”三项重点,抓好“城市建管推进年、全民创新创业年、工作执行年提升年、徽菜美食文化旅游节”四项活动,强化“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基层组织、作风建设、党风廉政”五大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绩溪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