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概况:

我院现有政法干警编制45人,目前在职干警42人,退休人员13人,聘用干警5人。现有执法执纪车辆编制7辆,目前车辆7辆。现有13个职能机构,包括政治处、办公室、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司法警察大队、检察技术科、案件管理中心。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六年同抓、三城同创”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推进“两个率先”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1、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深化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措施,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干事者、惩治犯罪者。加强对文化旅游产业的司法保护,营造良好的文化旅游业发展环境。积极化解项目建设中的各种矛盾,为抽水蓄能电站、高铁、高速等重大项目建设营造安定的周边环境。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索贿受贿以及滥用职权侵害企业权益的案件。妥善处理城市建设中的各种矛盾,打击破坏市政设施犯罪,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2、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突出打击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支持和保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依法打击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3、深入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突出查办大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查办工程建设、“涉农惠民”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查办重大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深入推进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开展系统预防、专项预防、个案预防,指导监督相关单位完善制度防范。结合村级组织换届,深化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增强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职、廉洁履职意识,自觉做到不擅权、不谋私。

4、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侦查审判监督。重点加强立案监督、刑事抗诉工作,着力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化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意见等监督手段,着力解决裁判不公等问题。深化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促进执行工作规范进行。

    四、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可支配收入343.16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343.1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82万元,占93%,住房保障支出24.34,占7%。

 

附件:1.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3.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4.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

 5.绩溪县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6.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绩溪人民检察院

0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