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时间:2020-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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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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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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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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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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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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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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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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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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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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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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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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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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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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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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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兄弟县、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接待办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绩办〔2013〕34号)规定。共接待177批次,共1612人。因2014年外市县来人减少,故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为23.9万元,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租用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4年,绩溪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编制8辆,保有量为7辆。因2014年省院交办的案件为外地案件,故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