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概况:

我院现有政法干警编制45人,目前在职干警43人,退休人员14人,聘用干警8人。现有执法执纪车辆编制8辆,目前车辆7辆。现有13个职能机构,包括政治处、办公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司法警察大队、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中心。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曹建明检察长视察指示,积极创新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二四六八”战略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法治绩溪建设再上新水平。

一、着力服务发展大局。以服务保障“调转促”八大工程为主阵地,发挥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对生态环境和现代服务业的司法保护,依法保障文化旅游业发展。加强园区转型升级和重大项目的法律服务,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外商投资、“徽商回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大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力度,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依法打击涉及民生福祉、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的职务犯罪,促进美好乡村建设。

二、着力维护社会稳定。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和谐安定的社会秩序。加强信访接待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矛盾,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提高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

三、着力惩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岗位的贪污贿赂案件,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查办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背后的渎职侵权案件,着力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持关口前移,深化机关单位的预防工作,深化“检企共建”机制,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法制宣讲活动,充分运用年度报告、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方式,指导监督各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四、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侦查审判监督,重点监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深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和改进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善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参与诉讼监督的意识。同时,对侦查审判执行机关的正确决定,依法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维护法治权威。

五、着力推进司法改革。今年,我省司法改革将全面推开。要积极引导干警充分认识落实司法改革的重大意义,凝聚推进改革的共识,大力营造人人关心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司法体制改革属于顶层设计,要严格按照上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有序地推进,既不消极应对、也不争道抢跑,确保改革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围绕司法改革的要求,持之以恒地加强队伍建设,严明纪律作风,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能,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加强检察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办案技术用房项目,启动警示教育基地和检察服务大厅建设项目,不断改善办案条件。

    四、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可支配收入711.31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711.31万元,用于保障检察机关日常办公办案运转。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万元,22.21占%;公共安全支出518.53万元,72.9占%;住房保障支出34.78万元,4.89占%。

 

 

 

附件:1.绩溪县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绩溪县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绩溪县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绩溪县检察院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绩溪县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

6.绩溪县检察院收入预算总表

7.绩溪县检察院支出预算总表

8.绩溪县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表

9.绩溪县检察院预算公开情况表

 

 

 

 

绩溪人民检察院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