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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 | 违反殡葬改革政策,妨害公务被判刑
时间:2025-02-05  作者:  新闻来源:辽宁普法、石景山普法等 【字号: | |

殡葬改革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的殡葬改革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缓解资源环境承载压力的迫切需要,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自然规律。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7年9月1日会泽县正式启动火葬区火化工作,大桥乡八家村村委会被划定为火葬区。2017年12月期间,被告人向某某等四人拒不执行殡葬改革政策,违反殡葬管理相关条例私自对已故家属进行土葬。会泽县民政局、大桥乡政府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到其家中宣传政策、做思想工作,但向某某等四人抵制情绪严重,对工作人员进行殴打、辱骂,严重影响会泽县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进。

2018年1月11日,会泽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八家村推行殡葬改革,会泽县公安局派员维持工作秩序,被告人向某某等四人伙同部分村民采取用木棒殴打、抛掷石块、抛撒石灰等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围攻,致使多名干警和工作人员受伤,公务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法院判决


会泽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某等四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并认定向某某为主犯,其余三名被告人为从犯。鉴于四名被告人分别具有自首、坦白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法院依法判决向某某等四名被告人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十个月到一年零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依法宣告缓刑。



以案说法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