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道路上随处可见的关于酒驾的宣传标语,“醉驾入刑”十余年,每年数以十万计的人因醉驾行为留下“案底”。就是在这样多方位宣传、教育、打击形势之下,总还有人“以身犯险”。
【检察官说法】
危险驾驶罪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罪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危险驾驶罪表现为多种行为方式,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是最为常见的形式。该罪入刑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3年12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随着执法司法理念、社会治理能力的进步,醉驾案件办理中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23年12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
醉酒驾驶不仅可能犯危险驾驶罪,若在遇到检查时,试图通过逃避、抗拒、找人“顶包”等方式逃脱法律制裁,甚至逃跑过程中发生更为严重的交通事故,将可能会触犯妨害公务、交通肇事、妨害作证等更为严重的罪名。而出于一时关切的“顶包”者,也可能涉嫌包庇等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十四条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检察官提醒】
1. 破除三大认知误区
“隔夜酒无害”:人体每小时仅代谢10-15mg酒精,500ml白酒需18小时以上才能排空。
“低速避险”:高速公路最低时速60km,醉酒状态下碰撞仍可致死。
“私了免责”:即便未发生事故,醉驾行为本身已构成犯罪。
2.智慧出行三原则
“零容忍”原则:饮用任何酒精饮品后,使用打车软件或代驾服务;
“双保险”原则:在车载系统设置“饮酒模式”,自动屏蔽车辆启动;
“守护者”原则:同行人员有义务制止酒驾行为,可拨打12122紧急举报。
3.温馨提示
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都在为人生标定新的价格。代驾费是消费,坐牢费是代价。我们既要逐步形成遇事找法的法治思维,又要学会与违法犯罪划清界限。既做喝酒不开车的守法者,又做“不劝酒而劝不酒驾”的普法者,齐力维护公共交通安全。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公职人员、党员,要带头践行法律,敬畏生命,维护公共秩序,否则还将面临政务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