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普法宣传
普法宣传
绩溪县检察院联合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时间:2023-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作用,深入践行“公益诉讼+恢复性司法”理念,3月7日下午,绩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市监局等单位在登源河、扬之河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光唇鱼(俗称石斑鱼)种苗1.7万余尾,本次放流的鱼苗费用均由该院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涉案当事人缴纳的生态损害赔偿金。

增殖放流是保护生物资源多样性、修复生态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助于补充作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登源河水域的渔业资源种群数量、恢复生物资源群体,还有利于改善修复生态环境。近年来,绩溪县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与县河长办紧密配合,办理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类案件10余件,积极督促涉案人员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2.3万余元。

希望通过此次增殖放流活动,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让保护环境成为所有人的共识和自觉行动。下一步,绩溪县检察院将能动履职,主动作为,主动扛起河流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强与县河长办、公安、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持续加大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损害环境当事人履行增殖放流生态修复义务,为守护好绩溪的绿水青山,推进绩溪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