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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家门口的庭审现场
时间:2025-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前只知道捕猎野生动物不对,但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既要判刑又要赔钱,一点好处都落不到,得不偿失!”这是一场开在村民家边的巡回庭审,现场不少旁观群众感慨道。近日,由绩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一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长安镇镇头村广场公开审理,以“庭审+宣讲”的方式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保护法治课。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同时,公益诉讼起诉人进一步指出,被告人的违法行为直接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依法当庭提出生态损害赔偿诉求,要求被告人承担修复责任。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相关法律知识,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增强资源保护意识。

此次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变为接地气的法治课堂,通过鲜活案例以案释法,既惩治犯罪、又推动修复,生动诠释了“谁破坏谁修复”的司法理念,有效引导群众树牢生态保护法治意识,凝聚守护绿水青山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