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绩溪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冯某某、许某某等5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通过“法理+情理”双管齐下,将追赃挽损与司法温度深度融合,生动诠释了“小案精办”的检察担当,帮助4名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8万余元。
![]()
案情回顾
2025年11月下旬至2025年12月下旬,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明知上游犯罪团伙从事犯罪活动,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胡某某(另案处理)、许某某、章某、蔡某某、方某等人提供名下银行卡接受犯罪资金,并通过取现方式予以转移。
主动作为
为帮助被害人追赃挽损,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承办检察官反复对犯罪嫌疑人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最终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
“小案”背后的检察担当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这也是近年来绩溪县检察院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的生动缩影。自2025年以来,绩溪县检察院在办理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职务犯罪过程中,主动履职担当,通过释法说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举措,督促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为国家、企业、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400余万元。
![]()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忠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继续深化能动履职,完善追赃挽损长效机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