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我院召开干警学习会议,检察长陈绍君根据在五月初举办的”二十四期基层院检察长研修班”上所学给全院干警授课。
陈检围绕正在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展开讲课,针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一题分析为什么要“以审判为中心”、如何理解“以审判为中心”以及“以审判为中心”将会给诉讼制度带来哪些影响。
检察长最后强调,基层院检察干警要以积极的心态正确对待此次改革。要树立对“以审判为中心”的权威,处理好“以审判为中心”与“审判监督”的关系;要发挥“庭审为中心”的主导地位;要严把起诉关,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善于并谨慎排除非法证据。
整场讲座学习气氛浓厚,让全院干警对司法改革有了更为透彻、清晰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