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递交满意答卷
——陈绍君检察长向绩溪县人民代表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2日,在绩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君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
首先首创首成,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陈检察长向大会报告工作
陈检察长开展座谈会
陈检察长访问民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