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寻衅滋事离日常生活很远,实则暗藏在口角争执、公共场所起哄、随意辱骂、酒后闹事等各类场景中。一时意气用事、肆意妄为,不仅扰乱公共秩序,还将面临法律严惩。
接下来检察机关通过真实案例,带大家读懂寻衅滋事相关法律规定,引以为戒、规范言行。
案例一
被告人甲某在幼儿园门口,因行车问题与乙某产生纠纷;期间,被害人丙某、丁某上前劝架,之后上述二人与被告人甲某发生口角,被告人甲某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被害人丙某眼部及丁某颈部划伤,致使被害人丙某眼睑裂伤、眶骨骨折、左眼外肌断裂等伤情,致使被害人丁某颈部开放性损伤、急性失血性贫血;经鉴定,两名被害人所受损伤均构成轻伤一级。后被告人甲某以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案例二
被告人赵某饮酒后,在某小区单元楼洞内,用脚踹小区电梯按钮,砸毁电梯厅内椅子一把,后殴打前来处理此事的保安钱某。经鉴定,受损电梯操作盘价值人民币3600元。经查,被告人赵某有前科。后被告人赵某以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案例三
被告人孙某在某公司门外路旁,使用不明工具将该公司员工李某停放在此的一辆私家四轮机动车的前轮胎、前杠等部位划损。经鉴定,车辆受损部位价格共计26000余元。后被告人孙某以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法律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检察机关提示
遇事三思而后行,文明守法筑安宁。
一是克制冲动情绪,摒弃逞强陋习
面对生活琐事、邻里纠纷、口角矛盾,保持冷静沟通,切勿动手伤人、辱骂恐吓,坚决杜绝“争口气、耍威风”的错误心态。
二是严守行为边界,不碰违法红线
不随意损毁公私财物、不强拿硬要他人财产、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自觉约束言行,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三是理性化解纠纷,依靠合法途径
遇到矛盾争议,优先通过协商、调解、报警、诉讼等正规渠道解决,不私下滋事报复,不参与聚众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