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绩溪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线,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今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八五”普法工作为主线,通过“三个着力”(着力强化重点普法内容和重点普法对象的宣传工作,着力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机制,着力强化地方法治文化建设),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围绕大力实施普法服务大局、市民素质提升、法治文化繁荣、依法治理创建、智慧精准普法“五大工程”,推进各项检察院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的落实,为美好绩溪建设提供良好法治氛围。
1、推动开展“八五”普法总结推进活动。积极总结“八五”普法开展以来的经验,认真审视工作存在的不足,汇总本院在普法中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为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再添后劲。
2、继续开展革新思想武装大脑活动。结合我院已开通完善的微博、微信、官网等两微一端媒体流,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和重大指示精神,将之纳我院干警学习培训课程的重要内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内法规,邀请监察委监察官来我院开展党章讲课学习,严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
利用宣传平台组织开展以《宪法》、《民法典》及疫情防控法规政策等重点法律法规为重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好“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联系制度,对全县在校师生开展《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法规政策等主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让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明白《宪法》的重大使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以及疫情防控的迫切需要,引导和促进社会坚定社会主义法治自信,增强守法自觉。
3、深化开展“法律七进”主题教育活动。继续深化“法律七进”主题教育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服务大局、市民素质提升、法治文化繁荣、依法治理创建、智慧精准普法“五大工程”,宣传疫情防控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维护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健康安全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绩溪检察信息》、《今日绩溪》刊物,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发布重点普法目录和检察机关普法动态,积极宣传与法治绩溪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媒体法治基地建设。完善检察院法治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加大法治投入,让法治廉政教育基地适用不同人群、适用更新时代的要求。继续落实组织观摩庭审制度,大力宣传组织观摩庭审成效,以求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加大送法下乡进社区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江淮普法行”、“12·4”、“检察开放日”等宣传主题活动,建立全方位、立体式法治宣传阵地。
5、强化顶层设计,做好工作保障。始终坚持一把手领导,多部门协作的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普法工作领导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普法专项资金,积极投入经费、人员、设备力量,促进检察机关普法工作有效开展。
6、优化队伍建设,强化部门联动(1)强化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构,充实检察人员力量,加强经费保障,着力打造一支有激情、能创新、重实干的普法检察队伍。(2)强化普法队伍联动。在本院建设普法骨干和普法志愿者队伍,与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联系沟通,凝聚各方面法治宣传教育合力,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普法队伍能动性。
7、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严格贯彻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任前考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和依法履职等制度,不断加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法治学习,逐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8、突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本县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由本院定期组织志愿队伍前往学校、家庭、公园、社区等场所,开展针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保障青少年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下健康成长。
9、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按时开展由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江淮普法行”、“法律七进”、“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活动,探索开展具有检察工作特色的创新普法活动。
10、完善普法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当中去。
1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制定普法规划任务分解方案,出台本院各科室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召开本院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任务。认真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普法责任公告制和清单制,压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督查。
12、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实施《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指导督促,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整理、编辑活动,及时推送以案释法案例、产品。组织普法讲师团、以案释法宣讲团开展年度法治巡讲活动,“检察开放日活动”,结合重要节点,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3、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全力打造电视、报刊、网络、移动终端等“四位一体”的法治宣传平台,继续开展绩溪电视台-绩溪检察栏目,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服务社会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的普法宣传模式,促进检察机关普法工作广泛开展。
绩溪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25日